一是网络化、跨境性。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开展交易,利用网络支付工具收付资金,风险分布广泛、蔓延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在境外租用服务器搭建网站,为境内居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中声称自己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这极有可能是一种诈骗行为。这些违法犯罪活动骗取的资金大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大。
二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强。利用热门概念炒作,有的甚至借助明星代言,以空投“糖果”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欺骗性极强。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定盈利及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各种新奇名义发行虚拟货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炒作虚拟货币,隐蔽性极强,混淆视听。
例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一些平台开始大肆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但实际情况是其价格大幅下跌,导致消费者损失惨重。此外,这些平台还利用机器人程序拉高交易量、篡改数据,营造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繁荣”的假象,诱导消费者入市后,再利用各种市场操纵手段侵吞消费者财产。
三是存在多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舆论宣传,以“静态收益”(货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并诱导投资者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大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征。
银保监会等五部门提醒消费者,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为“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难以维持资金长期运转。广大公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盲目相信夸大其词的承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